尽管我们强调使用单一、稳定及亮度适中的光源作为素描写生的照明,然而事实上现实的光照条件并非都是合乎要求的。尤其在某些升学的素描考试中,经常是天光及数个日光灯的光线一齐照在模特身上,如果再想按理想状况下的画法处理调子,就可能无法下手。这时我们有两种处理方法:
一,选择多光源中最强烈的一种光源作为主光源,有意忽略其余光源的光照效果,将调子归纳到主光源的条件下来表现;
二.从形体结构出发,看形体的高低起伏,主观地运用一些调子来表达这种高低起伏及转折。这两种方法都是在客观的光照条件基础上,依据表现的需要主观地处理明暗来表现写生对象的。
即使是在理想光照条件下,我们画明暗素描时,也并非全部照抄客观明暗,仍要依据表达的需要,对客观明暗进行提炼、取舍、强化或削弱,以便获得最贴切的表达和最完美的效果。明暗调子只是一种造型的手段而不是目的。一切造型的手段都要服从于表达形体结构的需要。况且,光线是可变的,而形体结构却是不变的。
因此,连云港美术培训认为,在造型需要的前提下,我们可以大胆地依据明暗调子的规律来主观地处理调子。一幅好的明暗素描应是主客观调子的完美结合。这一点是我们在学习明暗素描时应当牢记的。